关于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

2019年09月21日 10:33  点击:[]

学校各二级部门、师生员工: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根据《嘉应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嘉院保[2013]1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学校全域限速20公里/ 小时。

  2、7座以上大客车、货车、教练车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因业务需进入校园的车辆,由业务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单次通行审批条”。

  3、快递车、送货车等业务许可通行车辆必须避开上下课拥堵期,即7:30--8:30、11:30--12:30、16:10--17:30时段上述车辆不得在校园行驶,其余时段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违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4、非法机动车严禁进入校园,否则一经发现,查扣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嘉应学院综治办、保卫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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