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得办法》的要求,尽快将在我校就读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范围,现就有关做好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投保以自愿为原则,各班干在本班同学中大力宣传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组织本班学生(非毕业班学生)办理参加医保工作,于5月8日下午四点到五点期间将纸质《关于同意由学校统一扣缴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计表》(见附件)填好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上交到 田师216勤工部。并将电子版表格于5月7日晚上九点前发至qq邮箱:1015471207@qq.com。
二、学生缴费是30元/人,由学校于在下学年初扣缴学费时统一扣缴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附件:《关于同意由学校统一扣缴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计表》
注意事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定要正确,请各班爱心委员及班长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文学院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