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历次讲话精神,引导和鼓励我院学生志存高远,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绚丽光彩,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粤社科联通〔2013〕8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讲话精神,结合自己思想实际谈谈如何实现个人理想,如何把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文学院全体学生。
三、征文要求
(一)题目自拟,体裁以议论文为主(小说、诗歌除外)。文章观点鲜明,逻辑严谨,文字流畅,有新意、有深度,且未公开发表,篇幅不超过3000字。题目下方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二)每班至少5篇征文,于2013年5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征文及汇总表统一交至田师216办公室组织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文学院团总支邮箱zwtzz@163.com,汇总表应包含题目、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及班级名称等信息。
希望各团支部(各班)能够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发动宣传,组织班内学生踊跃参加。
附件:
《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学院 团总支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历次讲话精神,引导和鼓励我省大学生志存高远,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绚丽光彩,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联合举办大学生“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征文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讲话精神,结合自己思想实际谈谈如何实现个人理想,如何把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征文对象
我省的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三、征文要求
题目自拟,体裁以议论文为主(小说、诗歌除外)。文章观点鲜明,逻辑严谨,文字流畅,有新意、有深度,且未公开发表,篇幅不超过3000字。
四、截止时间
至2013年5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评审奖励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50篇,分别奖励2000、1000、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组织发动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在本校通过校报、网站、海报等多种方式,发动大学生踊跃投稿;对本校所有稿件进行初评,评出10篇优秀稿件。主办方设立组织奖若干,对认真组织推荐优秀征文的高校党委宣传部进行表彰奖励。
七、其它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将本校初选征文用A4纸打印(标题用黑体小二,正文用仿宋小三号字体)附在《大学生“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审批表》之后(一式两份,审批表可在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gdskl.com.cn/)下载);在5月30日前统一寄(送)至: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省社科联701室(邮编:510050)。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83868017@163.com。主办方不接受个人征文。
联系人:曹富生;联系电话:020-83863531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章)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