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11月18日上午组织的教学突击检查中查到1103班彭明阳、梁达、张源彬三位同学旷课,余碧莹同学迟到,对学院学风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教育广大同学,经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彭明阳等四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具体处分情况如下:
1、取消个人评优、评奖及受助资格;
2、在学院任职的学生,撤销一切干部职务;
3、预备党员延长一年预备期,发展对象本年度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延长一年考核期;
4、个人综合测评按相关规定扣分;
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提高纪律性。
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