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新闻部关于开展“我喜爱的嘉园生活”主题微视频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9年09月21日 10:33 管理员 点击:[]

各班:

  根据“《关于印发嘉应学院2014年全日制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嘉院发【2014】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就开展“我喜爱的嘉园生活”主题微视频竞赛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教育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梅州市嘉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目的及意义

  面对“微”时代,学校希望通过微视频竞赛的形式,展现我校学生激情、阳光、时尚的一面,并通过微视频这一新型传播方式,充分展现学校的文化底蕴,达到广泛宣传学校的目的。

  此次活动,希望全院师生通过微视频的方式记录每个人眼中喜爱的嘉园生活,用鲜活的镜头艺术、视频的表现魅力,充分发挥师生们的艺术创作特长,积极宣传学校优美、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传达正能量。

  2、围绕“嘉应学院是个读书的好地方”的主题,从叙述嘉园学子的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的点滴,以及嘉园学子身边感动的人和事等方面,多角度反映学校的人文环境、文化底蕴、办学特色。

  参考题材:(1)嘉园环境;(2)嘉园风采;(3)嘉园文化;(4)志愿者与社会实践;(5)感恩与感动;(6)创新与创业;(7)考研路上;(8)难忘的……;等等。

  3、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含自由组合的竞赛团队)。

  四、活动安排与时间:

  1、准备阶段:即日起至4月14日。

  2、征集阶段:4月15日

  参赛作品请在4月15日下午5点前送交到田师216新闻部处。作品必须以光碟的形式提交,同时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二)

  3、网络投票阶段:4月21日12:00开始,4月30日12:00结束。

  网络投票网址:www.jiayingmv.com.cn

4、评奖阶段:5月初,学校招委聘请专业人员组织评选。(评价标准见附件三)

五、参赛要求

要求新闻专业每班上交两份以上作品(含两份),非新闻专业自愿参赛。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奖项四类共15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七、其他

  1、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作品作者,使用权归学校。学校将在“嘉应学院招生网”、“嘉应视觉网”等网站播放获奖作品。

  2、学校可为参赛团队提供微视频技术服务。联系人:王老师(2186995) 、张老师(2186666)。

3、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下载:

  附件一:作品具体要求

  附件二:竞赛活动报名表

  附件三:竞赛活动评分标准

 

                                    文学院团总支新闻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13958528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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